为有效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价体系,统筹开展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全省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经研究,省民政厅决定组建“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下称评定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评定委员会委员,征集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评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全省机关相关部门、养老机构、研究机构、社会组织、高等院校,从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消防安全、食药安全及建筑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中选聘。
二、委员条件
评定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具有3年及以上的养老服务行业管理、运营经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养老相关专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养老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三)热心参与养老服务业,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能胜任委员相关工作。
三、聘任期限
根据《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评定委员会委员每届聘任期限三年,期满后将根据委员工作情况再行确定是否续聘。
四、申报要求
(一)填写《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纸质材料,须打印),每份申请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四张(照片不能有印章或污损),其中2张分别贴在2张表上,余2张备用。
(二)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填妥的《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申请表》和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寄送至贵州省民政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0号,邮编:550004,联系人:唐学超,联系电话:0851-86823213)。同时,申请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gzylxm@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申请材料+本人姓名”。
五、其他事项
根据《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民政厅对申请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评定委员会委员并颁发聘任证书。
贵州省民政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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