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县紧紧围绕到2020年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采取“三措施”精准抓好社会兜底工作。
严格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扎实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同时,按《贵州省内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2020年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按照贵州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近日联合下发《贵州省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要求,整合救助扶贫资源,继续按区域划档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同时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分类施保”。
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体系。同时,要建立工作联席制度,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好工作责任,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确保做到核定精准,不漏户不漏人。
据了解,从2018年1月1日起,该县农低保标准由3528元/年提高到3876元/年,增幅9.86%,城低保标准由532元/月元提高到570元/月,增幅7.14%。要求于5月下旬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和完善新数据的台账录入工作,并补发1至5月的待遇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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