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3日疫情发生以来,清镇市民政局提前研判、快速反应,全面有力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团结带领全市民政系统干部用战斗的姿态、战斗的精神与疫情赛跑,用行动诠释疫情下的民政担当和大爱,用精神抒写民政风采。
勇担当,善作为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市民政局闻令而动,迅速集结,用实际行动扛起疫情防控的责任与担当。一是关键时刻有党在。面对疫情“大战”,清镇市民政局党员干部化身守护人民健康的“护航员”,带领各驻点工作组到核酸检测点位、机构开展志愿服务。他们坚守岗位,在各自的点位上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在核酸检测过程中,维持核酸检测秩序,协助医护人员采集信息等,截至目前,服务受众达14000余人。二是发挥市民政局志愿者队伍的“光”与“热”。在疫情形势不断严峻之时,市民政局志愿者队伍就地转化为社区志愿者,让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在全市各个社区、点位散发“星光”和“火热”。在深秋之际,以“星星之火”汇聚成抗击疫情的炽热力量。
三到位,筑防线
一是管控到位。自9月1日起,各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做到“不进不出”,派出驻点工作人员到4个养老机构,把好养老机构“出入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家殡葬机构强化出入管理,暂停守灵、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公墓临时性封闭管理。二是消杀到位。市民政局驻点工作人员到民政各机构严格做好消杀工作,切实保障老年群体、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9月27日,已对民政领域6家机构,累计开展50余次环境消杀。三是检测到位。机构驻点工作人员积极对接卫生部门上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核酸采集过程中,维持核酸检测现场秩序、协助医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保证酸采集有序,落实到位。
系民情,兜住底
清镇市民政局干部心系困难群众,为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多次深入基层,解民忧。一是发放各项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疫情期间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共保障低保对象3786户733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4315.73万元(含工商联遗孀、集体企业生活费);实施临时救助185户452人,发放资金58.24万元,救急难17户56人,发放金额34.97万元。其中因病实施救急难16户51人,发放金额32.97万元,因疫情影响实施临时救助3户5人,发放金额0.51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1059户1067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及护理费共计1309.39万元;发放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33人,累积发放金额24.64万元。二是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逐人逐户大排查,实行“一对一”帮扶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关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共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众每日逐人逐户见面,累计见面28467人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留守儿童等。累计对908户(1478人)困难群众发放10公斤一袋大米,共计发放大米9080公斤,9.2斤一瓶菜油共计8234斤,价值12.608万元。三是做好行动不便困难群众台账,做到精准帮扶。截至9月27日15点,清镇市12个乡(镇、街道)已建立行动不便困难群众台账,已完成上门核酸检测及新冠抗原自测48337人次。四是全力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爱心包”发放工作。对全市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8442份,资金预计支出合计84.42万元。9月25日,各乡镇街道办已完成“爱心包”发放8442份。五是设立临时救助管理站,为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新家”。选定卫城镇敬老院为临时救助管理站。下发了《关于设立清镇市临时救助管理站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将卫城镇敬老院作为临时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管理站成员及职责、应急处置、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为流浪乞讨人员准备好安心、舒心的温暖之家。截至9月27日,在站受助人员3人。六是畅通社会救助热线通道,自救助电话公布以来,共计接到电话60余个。含社会救助类电话5个,均已办结;其他类问题已告知当事人其他问题的咨询电话。
强物资,抓保障
一是加强养老机构物资储备。严格按照防疫物资使用的要求,建立定点采购制度,按照满负荷运转要求储备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分配社会捐赠物资。截至9月27日,4家养老机构共计储备医疗抗疫物资8500件,临时隔离室5个,各类食物共计1.5吨;共计获得社会捐赠各类物资1.3吨。二是接收爱心捐赠,传递人间“亲情”。当疫情形势不断复杂,不断向我们提出新挑战之时,一批又一批“逆行者”送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物资,为清镇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资保障。截至9月27日,市民政局共计收到捐赠物资约28吨,已全部发放至各乡(镇、街道)。三是严把落实关,算出明白账。市民政局强化督导督查作用,落实物资发放工作,确保物资发放到位,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下派三个工作组到各乡(镇、街道)核实物资发放情况,核实物资发放详细台账、检查物资发放对象名单、检查发放环节、随机入户核实物资是否到位。确保物资发放到位,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疫情见证初心,旗帜彰显担当。清镇市民政局将继续贯彻“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护航疫情防控最后一公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