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南州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在精准保障、提质增效、推动落实、评估问效等方面着力,不断织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网,连续三年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在精准保障上着力。一是完善认定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黔南州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算实施细则》,明确了家庭收入的核算范围及具体计算方法,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及家庭刚性支出及扣抵项目,如何对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定等内容,为规范基层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提供了工具书,使收入核算和财产状况认定更加精准。二是完善监测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黔南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方案》,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的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形成“低保年度提标核查+基层日常动态监测发现+省低收入信息平台监测预警+部门数据比对”工作模式,对监测发现有困难的对象针对性给予救助帮扶。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围绕构建“高质量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积极完善进一步做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救助保障工作机制,将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甄别保障范畴,着力解决基层所盼、民心所向问题。
在提质增效上着力。一是强化后续扶持。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低保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搬迁安置区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搬迁群众及时告知提醒、协助落实城市低保,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增收。二是强化为民解忧。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做好特殊困难人员集中供养(养老)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针对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罹患重病失能半失能人员长期需要人照料和照顾,导致家庭劳动力无法释放而返贫的问题,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将失能半失能家庭成员纳入机构集中供养,有效释放家庭劳动力促进就业增收。三是强化便民放权。持续为乡镇(街道)赋权增能,在县级全覆盖开展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发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将审核确认时限缩短。全面实行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制度,乡镇临时救助采取“三人线上线下签字”模式,切实提升临时救助实效。
在推动落实上着力。一是强化培训指导。为扎实做好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坚持主动上门、培训下沉、调研入户,由州级派出业务骨干下沉到县级开展实地培训,县级组织乡镇、村同步参加业务培训和入户核查。二是强化重点帮扶。聚焦2023年国家、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共争取中央和省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5亿元,其中2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2.64亿元,5个省级重点帮扶县3.98亿元;州级下拨1583.8万元救助补助资金对7个重点帮扶县予以支持。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册、公示栏等,广泛宣传救助保障政策及相关办理程序,让困难群众知晓享受的保障政策和救助待遇。在全州109个乡镇(街道)长期公示便民求助电话,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服务高效。
在评估问效上着力。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州、县两级建立由民政、乡村振兴、教育、医保等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将社会救助工作内容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调度内容,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建立由督查考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民生领域常态化综合大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二是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各项巩固脱贫成果考核评估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州级实行领导包片方式对各县(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每半年组织县级开展交叉督导检查,县级每季度组织乡镇开展交叉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开单,督促整改销号,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购买服务。州级划拨50万元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开展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特困人员供养责任落实等社会救助绩效第三方评估;安排福彩公益金40万元用于失能半失能人员评估认定购买服务。实现了全州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全覆盖,初步形成“物质+救助+社工+志愿服务”的救助服务新模式,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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