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制发《贵州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乡村著名行动”。方案提出用3-5年时间集中开展工作,以乡村地名采集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实施方案》明确,贵州实施“乡村著名行动”要围绕“织密乡村地名网,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文化繁荣兴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大发展;促进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等5方面14项任务进行重点安排。实施步骤分“安排部署、先行试点、示范培育、整体推进、巩固提升”五个阶段推进。在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开展乡村著名“百村试点”“千村示范”“万村打造”行动,由点及面、探索创新、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指导,营造良好氛围,发挥示范效应,力促“乡村著名行动”目标要求、任务举措、方法路径、保障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乡村著名行动”开展,到2027年底,全省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跃升,地名管理服务与地名文化建设的价值潜力充分释放,地名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效果明显。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到2035年,乡村地名管理服务全面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需要,城乡地名公共服务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优秀地名文化成为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地名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