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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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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8月16日,省民政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对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负责同志共619人进行线上培训。

会上,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处负责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并根据工作实际,分别从六个方面细化了重要举措。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逐级强化落实责任,做到人人有责,才能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二是民政和消防部门联合抓养老机构消防达标备案制。对新建养老机构,必须请专业有资质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施工验收,对不能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机构,需转移安置老年人和及时关停;三是突出抓好用火用电管理,完善用电管理制度,定期聘请电工严查假冒伪劣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更换,建立动火审批制度,消防责任人需严格审查后才能动火,加强厨房员工培训,定期清洗抽油烟机。四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轮椅充电,严禁在老年人起居室、出口和人员密集处等充电,狠抓用气管理,使用液化气的需按照燃气报警和切断装置,严禁使用甲醇等醇基燃料;五是制定并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逃生措施,开展全员培训,联合周边单位或企业,真正进行模拟演练,特别是夜间逃生措施。六是狠抓养老机构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做好白天不少于2次,夜间每2小时1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就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实;二是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通过集中授课、媒体宣传、专家解读和宣传海报等方式,联合做好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培训工作,培养养老服务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三是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要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行动,建立健消防安全达标动态管理,对已完成消防安全达标养老机构录入“养老服务云平台”服务信息系统,完善并上传消防备案、达标和验收等印证资料;四是各级民政和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隐患通报、情况会商、综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在稳妥安置老年人的情况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要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养老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安全。

为有效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民政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部门将联合拟制《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指南》,梳理重点检查事项,规范检查表格,编制图文并茂的培训课件,下一步将组织对全省民政、消防和养老机构有关同志的培训,重点培训如何辨识和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我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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