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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召开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 改革发展“1+7”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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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毕节市召开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1+7”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主持会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熊灿平向媒体记者介绍了毕节市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内容事项;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提问并对政策作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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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截至2017年底,毕节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103.4万人,占常住人口15.53%,人口老龄化压力较大。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改革发展,改善民生,快速推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毕节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毕节市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方案》《毕节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毕节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暂行办法》等7个具体配套工作“子方案”(简称《“1+7”文件》)。

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毕节市提出各县建成500张床位左右的综合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县(区)在主城区建4个相对标准和规范的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作为政府“民生实事”;到2020年,基本形成“90%老年人采取居家养老,7%老年人依托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格局(即“9073”养老服务格局)。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毕节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通过整合房屋设施、整合资金政策、整合服务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等,探索不同形式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提质方面,毕节市2018年将对敬老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规范、护理流程、医养结合、环境改造进行提质改造。同时,毕节市支持毕节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职业技术学院及县(区)中职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类专业。争取到2020年,学历教育招收养老相关专业学生2000名以上,政府或社会层面开展职业培训3000人次以上。

毕节市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1+7”政策主要突出“建”和“管”。一方面是国家直接投资建,重点是加大政府投资建设力度;另一方面是引导社会力量建,建好后通过“公建民营”等模式进行管理使用。通过资金、土地、税费、融资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公私合作(PPP模式)等方式,管理运营或直接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通过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搭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等等措施,加大行业监管,逐步使服务功能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促进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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