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
近年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贵州省罗甸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优化制度设计画好“同心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罗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展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运行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组织领导体系,以强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社会氛围。
加大投入力度打好“组合拳”。罗甸县投资4700余万元建成“全国养成教育、全国优秀儿童之家示范学校”——罗甸第四小学,建成功能完善的特殊学校、育新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落实资金80万元向4个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儿童服务场所覆盖167个村(社区),覆盖率90%以上;明确37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困境儿童“一对一”帮扶,每年兑现村(居)儿童主任交通、通信等补贴20余万元;组织爱心人士捐资120.5万元为865名困难儿童点亮微心愿,发放爱心助学金223.52万元。
整合各方力量筑牢“保护网”。罗甸县公检法司等部门从严、从快、从重开展打击一切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卫健、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统筹资源,对未成年人实施精准帮扶,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法院、民政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平衡婚姻纠纷家庭办理离婚手续时抚养的责任权重;公安、教育部门聘请“法治副校长”“兵校长”进入全县各中小学,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综合素质教育。
未来,罗甸县将继续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持之以恒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用心用情守护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奋力谱写新时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事业发展新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