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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新闻APP|| 贵州省提高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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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黔民发〔2020〕3号),明确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按照4.9%、5.2%的增幅提高到645元/月、4318元/年。
全省农村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
第一档,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
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4332元/年;
第三档,其余县4308元/年。
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划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
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695元/月;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675元/月;
第三档,其余县625元/月。 各地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入户核查工作,务必于5月份完成对象审核审批工作,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

记者: 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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