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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部门联合为婚丧嫁娶“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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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贵州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省精神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宗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婚丧嫁娶移风易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群众在婚丧嫁娶中关切的痛点问题,推出六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强化基层群众自治,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新风,切实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

《通知》明确,要将“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纳入基层群众自治重要内容,依托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文明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文明简约婚俗、遏制滥办酒席、孝老爱亲扶弱,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通知》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常态化开展“丧事简办、婚事新办”“不办无事酒”等实践活动;各地要因地制宜修订“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明确红白事办理时间、规模、礼金数额等具体要求,并通过群众协商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强化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结构合理、运行有效的红白理事会,推选村干部和热心公益的群众代表参与,通过事前宣传、事中劝导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不文明“婚闹”等行为。

  《通知》还要求,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明确要求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退休干部、教师、退伍军人等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移风易俗规定,以党风带民风;强化“红黑榜”“文明积分”等激励作用。探索建立文明积分兑换制度,将文明行为量化为可评价指标,通过物质奖励强化正向激励,实现“小礼”换“大礼”。

  另外,民政、公安、民宗等部门将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民间“风水先生”及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治丧时间、程序等要求,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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