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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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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严庆表示,决定明确“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是新征程上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落细落实的重要体现,将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提供法律支撑,更好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严庆认为,决定提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就是要以制度机制为保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

山东大学教授王成表示,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在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讲好中华民族故事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王成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的建设,需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动各民族群众流动融居,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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