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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家暴,公司凌晨通报!遇到家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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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床就看到这个消息。

@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1月20日凌晨发微博称:


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


家暴受害人如何有效收集证据 全国妇联来帮你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许多家暴受害人从“不敢维”的阴影中走出,开始勇敢、积极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家暴受害人由于缺少保存和收集家暴证据的意识,不知道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何收集及使用证据,造成无法有效维权,使一些家暴违法行为侥幸“逃脱”法网。

为了帮助家暴受害人树立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妇联组织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指引》,从“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两个方面,手把手地教大家如何有效收集和固定家庭暴力证据。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

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

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商请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例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

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贯彻宣传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鼓励更多沉默的受害者发出声音,智慧地反抗施暴者,勇敢地保护自己。愿每一个曾经的受害者都能走出阴霾,感受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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