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欠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欠债务、婚前一方所欠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系与共同生活无关所欠债务。
夫妻本是同林鸟,债务面前如何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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