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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举办“贵州民政大讲堂”暨全省民政系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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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2023年3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政地方立法工作,8月24日下午,省民政厅举办“贵州民政大讲堂”(第四期)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题讲座,邀请贵阳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鄢广律师授课。

此次讲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省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各县(市、区、特区)民政局在各自视频会议室设分会场参会。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约200余人参会。

培训会上,鄢广律师主要就立法法修改的必要性及意义、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主要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指出贯彻落实立法法应注意事项,让民政干部系统了解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地方立法水平。

会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案例生动形象,重点突出、观点新颖,既是理论培训,又是实务操作辅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听后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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