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县。位于省境东部,东邻台江、剑河、榕江3县,南连三都水族自治县,西接丹寨县,北界凯里市。以县境内雷公山得名。
清雍正八年(1730)置丹江厅,治老丹江,属都匀府。同治十一年(1872)迁厅治于肇泰堡(今县城)。1913年废厅置丹江县,属黔中道。1941年撤县。1944年以原丹江县地置雷山设治局,以县境雷公山命名。1949年改为雷山县。1950年初复名雷山设治局,同年复置雷山县,属镇远专区。1954年改置雷山县苗族自治区。1955年撤销自治区置雷山苗族自治县。1956年撤销雷山苗族自治县复置雷山县,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8年并入凯里县。1961年析出复置。
雷山生态良好,民族文化富集。有雷公山国家自然保护区、雷公山国家地质公园、雷公山国家森林公园。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郎德上寨古建筑群。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4A级旅游景区西江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上郎德村。有中国民间艺术之乡郎德镇。有南猛村、杨柳村、乌瓦村等68个中国传统村落,西江村、也蒙村等19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有苗族织锦技艺、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等1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苗族银饰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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