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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地名 ▪荔波篇——“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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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位于贵州省南部,地处黔桂交界,隶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系贵州通往两广一带的南大门。面积2415平方千米。“荔波”系布依族语译音,意为美丽的山坡。

荔波地名始于宋代,宋开宝三年(970)置荔波州,隶融州,元至元十六年(1276)改置荔波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并入广西思恩县,十七年复置荔波县,隶广西庆远府。正统十二年(1447)改隶南丹州。成化十二年(1476)还属庆远府。正德元年(1506)改隶河池州。清雍正十年(1732)划入贵州都匀府。乾隆二年(1737),县治迁蒙石里全亨寨(今县城)。1949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1956年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并入独山县。1961年原地复置荔波县。

荔波山川秀丽、人杰地灵、历史悠久、人文丰厚,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境内有国家5A级樟江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茂兰自然保护区,主要景点有水春河峡谷、樟江风光带、大七孔、小七孔等。拥有“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和“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两张世界级生态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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