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贵州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保护工作指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字体:[]

一、出台背景

地名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宝贵的文化遗产。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2年贵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均明确将地名文化遗产纳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2022年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2024年出台的《贵州省地名管理办法》,均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全省地名文化遗产传承鉴定保护,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贵州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保护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二、出台意义

《指引》制定出台是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战略的具体举措,对加强全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保护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价值。

(一)填补制度空白,规范工作开展。精准填补制度空白,细化鉴定标准、工作流程、保护要求等核心环节内容,为全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保护提供了标准化评估体系和规范化操作指南。

(二)聚焦地域特色,守护文化根脉。紧密结合贵州多民族共生、文化底蕴深厚的省情实际,聚焦地域特色地名文化遗产资源,构建“系统挖掘、分类鉴定、精准保护”的工作体系,防止特色地名文化流失,守护贵州文化根脉。

(三)推动传承创新,增强文化认同。强调地名文化遗产刚性保护,拓展活化利用路径,推动地名文化遗产深度融入城乡建设,走进公众生活,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增强全省人民的文化归属感、认同感。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特色鉴定体系,精准评估遗产价值。《指引》在国家标准8类地名文化遗产基础上,结合贵州省“红色文化富集、民族文化多元”的地域特点,将“红色地名”“少数民族语地名”等单独列项,细化形成11个主要保护类别。每个类别设置相应的鉴定标准,从 “专名历史”“语词文化”“实体文化”“地名应用”“保护利用”等方面设置量化指标,突出各类地名评估侧重点。如,“红色地名”侧重与重大革命事件、党史人物的关联性及红色文化传承价值;“少数民族语地名”侧重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及民族历史文化特色。通过差异化评估指标,确保不同类型地名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得到精准评估鉴定。

(二)建立规范鉴定流程,构建保护名录体系。《指引》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逐级申报、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了普查申报、调研考察、鉴定评审、公示确认四项鉴定流程。各级按照鉴定流程,对照《贵州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指标体系》进行鉴定评分,60分以上纳入县级名录,70分以上纳入市级名录,80分以上的纳入省级名录。通过逐级申报、鉴定、公示、确认,构建省、市、县三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建立名录动态增补机制,推动各级名录有序调整。

(三)完善保护利用闭环,推动遗产活化传承。《指引》从严格更名管理、关联非遗保护、融入城乡建设、加强传承创新四个维度,对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措施进行规定,推动地名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利用”闭环管理。明确纳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同时,强化地名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深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相融合,发挥其在传承历史文脉、塑造城市形象、寄托乡愁记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地名文化遗产宣传推广与传承模式,实现“保护为基、利用为要”的协同发展。

(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保护工作合力。《指引》明确了各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在地名文化遗产鉴定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一是参与地名文化遗产考察、鉴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二是协助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依法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三是鼓励各单位结合利用自身行业资源优势,展示、传播地名文化。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行业资源共享,强化部门参与度、融入度,形成跨部门协同保护合力。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