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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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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97031
  •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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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取得实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现将厅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工作各方面。制发《省民政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第一阶段)》,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厅党组会每期必学内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4年,厅党组会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23先后举办档案法、统计法、殡葬管理条例、慈善条例等专题讲座二是强化法治工作部署。厅党组会先后5次传达学习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审议民政领域有关法规草案、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研究协调解决法治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就民政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作出部署。按时向民政部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2024年度民政工作要点,与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发《2024年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省民政厅2024年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计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述法制度,确保民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民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一是加快民政立法进程。组织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制发《省民政厅2024-2027年立法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民政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完成《贵州省慈善条例》《贵州省地名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废止《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贵州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省级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报请省政府废止省政府规章2件,以及废止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2件、修改等5件,完成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组织驻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80余件厅制定出台重要文件、对外签订合同实施合法性审查。对招标采购相关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涉及的70余个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律服务。完成《贵州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意见》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印发后备案率达100%。

三、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民政行政效率。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情况,调整并公布《省民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贵州省民政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发布70项民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按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聚焦群众关切,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实现结婚登记事项“全省通办”;大力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会同相关部门在贵阳市试点开展省内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时可同步申请办理夫妻户口迁移、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生育登记等公民婚育事项;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改进民政窗口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民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发布70项民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按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对象确认、政策咨询,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和临时救助金发放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受理等个人事项实现手机和互联网“掌上办”;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指导公平、公正开展等级评定工作。2024年,带头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2次,省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共接待群众咨询1796件,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691件并在规定时效内全部办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解读民政政策,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信息,普及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我厅“两微一网”平台主动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社工等领域政务信息近423条,及时办理和回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224件,依法答复各类依申请公开事项25件。

四、强化执法监督全力推动民政领域依法治理一是开展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重点针对公共法律知识执法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等方面设计培训课程,全省民政系统812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制发《贵州省民政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规范行政执法项目。制发《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对照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账管理,确保问题逐项整改落实。三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24年度全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行政处罚法施行情况等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采取各级自查、省厅抽查形式组织实施。先后玉屏、赫章、七星关区等6个区县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查看数据平台、实地了解情况等方式抽查婚姻、社会组织、殡葬等工作的依法行政情况,详细了解基层执法队伍、执法程序、案件办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就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提出工作建议。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开展2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全省性社会组织总数11%的比例随机抽查122家社会组织,对存在严重违规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改正。全面完成线上线下年度检查,全省社会组织参检11811家,参检率达93.2%。全面公开省市两级打非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渠道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养老服务方面,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养老服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开通养老服务相关问题咨询举报电话,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保障老年人权益。

五、强化法治宣传,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发《省民政厅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目标、行动计划和责任单位,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利用厅门户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强普法、释法,讲好民政法治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依托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在线学法考试,2024年参学率、通过率98%以上举办全省儿童福利机构院长培训班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人员培训班等,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清明节、儿童节、老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新修订出台的《慈善法》《贵州省慈善条例》,组织全省民政系统、慈善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贵州慈善周”系列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行为慈善”“指尖慈善”。2024年,委托省广播电视台开辟“民政政策小剧场”,发布《你身边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吗?》政策宣传短视频。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通过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等预警线索,主动开展救助帮扶,变过去人找政策为现在政策找人。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婚前辅导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同时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112个从婚前教育、婚后辅导、危机干预和矛盾调解入手,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制发《贵州省民政领域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诉求清单》《民政系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围绕“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化解信访问题。

下一步,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盯民政部相关法规立法进程,按照《省民政厅20242027年立法工作方案》,重点加强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逐步完善民政法规体系。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民政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着力提高民政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制发年度重点宣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清单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民政故事,陆续推出《留守儿童关爱》《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等系列宣传视频。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强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支持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和监管智能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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