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及其活动开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2025年省民政厅分两批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第一批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25年6月,我厅通过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贵州师范大学校友会等56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名单附后),同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4名。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贵州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近两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56家被抽查社会组织中,3家已完成注销,无需开展审计;5家未按要求提供审计资料;7家列入单独审计。最终完成了41家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内部治理、活动开展等情况检查。
二、抽查发现问题
(一)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贵州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贵州省艺术摄影学会、贵州省农业工程学会、贵州省烟草学会未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年检材料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贵州省汽车服务行业商会、贵州省兰花协会、贵州省物理学会、贵州省绿布谷生态文化传播中心、贵州省康复医学会、贵州省食药用菌行业协会年检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三)未按抽查要求提供资料。贵州省化妆品流通商会、贵州省总商会、贵州省女企业家协会、贵州和立社会发展研究所、贵州省创造学会未按抽查要求提供资料接受审计。
(四)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贵州师范大学校友会、贵州新闻摄影学会、贵州省烟草学会、贵州潮汕商会未开展业务活动或业务长期停滞。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贵州省医疗保障研究会、贵州省运动康复协会等社会组织内控制度不健全。
(六)超期未换届。贵州省兰花协会、贵州省观赏石协会超期未换届。
三、处理措施
对在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社会组织针对相应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根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附件:
2025年第一批全省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表.xlsx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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