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信息 » 社会事务

龙里县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531085
  • 信息分类: 社会事务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龙里县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全面落实殡葬管理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移风易俗基本原则,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减轻群众负担,根据《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的通知》(龙府办发〔2023〕13号)规定,现将我县有关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1.具有龙里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2.驻县域部队现役军人;
3.与驻县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死亡前在龙里县城居住满1年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
4.经有关部门认定应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其他人员。
享受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不得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二、免费项目
1.遗体接运费。普通殡仪车辆在龙里县辖区范围内接运的费用。
2.遗体冷藏存放费。3天以内(含3天)遗体火化前使用殡仪服务单位吊唁厅内玻晶棺冷藏费用。
3.遗体火化费。使用殡仪服务单位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费用。
4.骨灰寄存费。在殡仪服务单位临时寄存处寄存骨灰,寄存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费用。
5.灵堂租用费。在县殡仪服务单位租用普通吊唁(中厅)开展吊唁活动,吊唁时间不超过3天(含3天)的费用。
三、其他特殊人员的费用免除和优惠
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二级以上残疾人、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脱贫户、监测户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殡仪馆免费提供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只。
四、奖励项目
自愿选择骨灰在经营性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花葬、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的,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基础上,一次性奖励1000元。
惠民殡葬政策免除,采取由殡仪馆直接免除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丧属自愿选择超过免费项目规定标准及规定时限所产生的费用差价,由丧属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4—5620641     
龙里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 xxzx@mzt.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