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省信访局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我厅群众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疫情期间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周六、日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逐级走访,就地就近反映诉求
加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信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信访诉求的,应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贵州省信访条例》规定,就近到有权处理的机关或单位反映。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请耐心等待办理结果,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途中往返。
二、加强健康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加强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必要时将采取限流措施。进入来访接待场所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扫贵州健康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接待场所,建议到相关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查。
三、减少集体来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集体来访,确需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请按《信访条例》规定推选5名代表,服从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接受防疫、安全检查,接待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接待场所,减少滞留时间,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倡导网上信访,方便快捷反映诉求
网上信访反映诉求方便快捷、好用管用。请您优先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关民政业务的诉求或意见建议:
1.邮寄。通过邮局将信访材料邮寄至贵阳市中华北路240号贵州省民政厅信访处,邮政编码为550004。
2.登陆贵州省民政厅网站。通过《厅长信箱》反映个人诉求或意见建议。
3.拨打咨询电话。拨打省民政厅信访处咨询电话(0851-86822230 86831727 86857725)询问有关问题、反映个人诉求或意见建议。
贵州省民政厅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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