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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出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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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774020
  •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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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出台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近日,黔东南州民政局出台《黔东南州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优化健全现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梯度救助格局,推动社会救助提质扩围增效。
《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认定条件、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县级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可根据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情况将审核认定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加强监督指导。
《办法》 规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低于本县(市)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应符合规定;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办法》明确,刚性支出包括以下必需支出: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等。明确各项刚性支出的测算方式、认定依据等,推动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
《办法》规定,经审核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困难情况得到改善,经核查不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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