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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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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5-1001918
  • 信息分类: 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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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2024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民政部全国老龄办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4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0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0%;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023万人,占总人口的15.6%。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8%。全国人均预期寿命达79.0岁。

1  2015—2024年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2  20152024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3  20152024年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13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2024年重阳节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强调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希望广大老年朋友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

202410月,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有贡献。

202412月,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接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他们弘扬光荣传统、永葆政治本色,继续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积极贡献。

2024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强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

2024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行重点部署。

2024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从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强化部门协调、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专门部署。

20248月,国务院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为主题,进行第九次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强和改进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各地各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围绕扩大和保障就业、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重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2024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部代表国务院作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强化有力有效的要素保障。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4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728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39万人。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4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3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871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739万人,分别增加788万人和543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2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14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830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8039万人。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24年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3%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国有15.93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242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6万亿元。自2007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17%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有序发展。202412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截至2024年末,制度运行平稳有序,在售各类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共1010款。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2024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2662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5%。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948万人。其中,退休职工10458万人,比上年增长4.6%。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53亿人次,比上年增长9.9%。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9471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22371万人,比上年增长3.8%。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30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4.9%

(三)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制度运行平稳。截至2024年末,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达1878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超146万人。2024年基金收入279.6亿元,基金支出131.1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超8800家,护理服务人员约30万人。

(四)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末,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25.0万人(其中老年人145.3万人),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798.1元,比上年增长3.9%;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361.5万人(其中老年人1325.1万人),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593.9元,比上年增长5.9%。全国城市特困人员40.2万人(其中老年人24.7万人);全国农村特困人员439.4万人(其中老年人346.6万人)。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修订《“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新建或改建既有养老服务设施。出台《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消费领域土地要素保障支持政策。开展《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成效评估。组织修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2024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75.9亿元支持202个养老设施(含医养结合)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安排2.96亿元支持59个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8万个、涉及966万户,增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万余个。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6万个,养老床位合计799.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0万个,床位507.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65.7%),养老机构年末服务人数230.7万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6万个,床位291.5万张。累计遴选184个地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4.7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4.3万人次。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截至2024年末,全国享受老年人补贴人数共计4949.4万人,其中高龄津贴人数3752.8万人,养老服务补贴人数587.3万人,护理补贴人数93.2万人,综合补贴人数516.1万人;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资金489.4亿元,养老服务资金253.2亿元。持续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60岁及以上持证残疾老年人1890.9万人,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55.6亿元,共惠及994.9万老年人,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的48.7%

老年助餐服务稳步发展。中央财政投入3亿元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助餐服务,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断拓展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截至2024年末,全国老年助餐点达7.5万个。

积极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截至2024年末,“十四五”期间累计支持20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改造122.5万户,其中残疾老年人60.43万户。

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自愿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供养提供兜底保障,对承担集中照护任务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聚焦“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等特殊困难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需求,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范围。

(三)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部署开展全国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养老服务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工作,全面压降各类风险隐患。上线运行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推动全国养老服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指导48个地区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监管。

(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优化养老服务学科专业结构。高等教育层面,设有老年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老年医学、康复治疗学等纳入《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4年)》。截至2024年末,全国高校共开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770余个。职业教育层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21个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2024年中职相关专业布点1700余个,高职专科相关专业布点1600余个,职业本科相关专业布点30余个。继续教育层面,202431所高校备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老年学等专业点32个。

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推动研究设立养老服务师新职业,研究建立相应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制度,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项目职业技能竞赛。颁布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印发《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

五、老年健康服务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维护听力健康,乐享幸福晚年”为主题开展2024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2024—2027年)。以老年人多发病、常见病为重点,组织专家开展“健康大家谈”系列直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护佑老年人健康方面的先进典型,活跃在全国各地的老年护理团队入选中央宣传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2024年“最美医生”名单。

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深入。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对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和健康咨询,指导转诊转介。组织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项目,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指导服务。持续实施老年营养改善、心理关爱、口腔健康、痴呆防治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实施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高危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持续推动做好老年人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2024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达1.41亿。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建立健全老年期痴呆防控体系。持续提升老年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便利老年人就医工作,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印发《关于促进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增设安宁疗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组织实施2024年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共培训7500余名老年医学和安宁疗护人才。印发《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版)》,将老年慢病专业作为培训重点。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4年全国共有401.39万残疾老年人得到康复服务。

截至2024年末,全国共有国家老年医学中心1个、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6000余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综合性医院1562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9138个;安宁疗护服务在全国185个市(区)推开。

(二)医养结合

制定《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发布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实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2024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1.4亿元支持27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项目。持续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医养结合从业人员约4万名。实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命名山东省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命名首批100个示范县(市、区)和99个示范机构。

截至202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超过8.5万对,医养结合机构超过8400家,其中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近3600家,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超过4800家,床位总数超过210万张。

六、银发经济

(一)银发经济经营主体

银发经济市场力量蓬勃发展。健全与民企、外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助力企业在银发市场发展。2024年从事老年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企业注册7.76万家,优质企业品牌不断涌现,银发经济的市场规模不断提升。

(二)老年用品产业

发布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遴选推广279家企业的优质老年产品。组织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研究起草加强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的政策文件,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实现辅具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2024年共有92万残疾老年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适老化消费新场景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指导各地在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中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印发《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引导用人单位大力开发“适老化岗位”。将服务“一老一小”作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2024年新增第四批60个全国试点和首批15个全域推进先行区试点。截至2024年末,210个试点地区累计建设5188个便民生活圈,涉及零售、餐饮、养老、家政等商业网点137.1万个,服务居民1.18亿人。将居家适老化改造列入家装厨卫“焕新”补贴,2024年累计补贴约130万件产品,争取补贴资金约30亿元。制订增开银发旅游列车行动计划,满足银发群体旅游服务需求。印发《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批准立项《旅游产品适老化设计指南》,遴选2024年智慧旅游适老化典型案例9个。

开展“2024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将10月第二周消费场景定为银发经济。指导举办“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孝老爱老购物节”等主题促销活动,针对老年群体推出线上适老专区。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举办银发经济有关配套活动。连续3年在虹桥国际经济论坛主办银发经济主题分论坛,发布研究成果,推动产业合作。

(四)商业养老金融

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延续实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支持范围扩大到公益型及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撬动投放养老产业贷款超千亿元。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截至2024年末,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8万亿元,覆盖近1.3亿人;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认购投资者约47万人,规模超1000亿元;推动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发展,存款人数约20万人,余额近400亿元;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累计开户超200万户,存量规模超1000亿元;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累计保费145亿元,保单约90万件(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单9万件,保费5亿元);服务老年群体、养老机构保险保障需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超过3500亿元,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提供保障超过2400亿元。

(五)银发消费环境

积极引导银发消费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组织编制《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开展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出台《适老环境评估导则》、《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康复辅助器具 认知无障碍指南日常时间管理》等多项国家、行业标准,下达《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规范》、《养老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等多项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制定计划。2024年,共发布适老化相关国家标准34项,下达16项老龄化社会、家用电器、公共设施适老化等国家标准制定计划。我国专家担任工作组召集人和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的ISO 25556《老龄化社会老龄化包容性数字经济通用要求与指南》国际标准成功通过征询意见阶段(DIS)投票。组织研发《居家养老服务认证要求》,截至2024年末,全国有能力开展养老服务认证的认证机构57家,现行有效的养老服务认证证书255张。

营造安心放心适老消费环境。强化老年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将老人鞋、老视成镜、适老护理床等老年用品纳入《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将老年用品纳入22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2024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监督抽查老年用品6400余批次,监督检查老年用品生产销售单位2.2万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09个。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对神医神药等广告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共查处相关广告违法案件7985件,罚没金额0.99亿元。深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游客消费等突出问题。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

七、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在广大老年志愿者和老龄工作者中引发了热烈反响。印发实施《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举办新时代“银龄行动”启动仪式和示范主题活动,启动全国“银龄行动”信息服务平台,设计发布“银龄行动”标识、志愿服务队队旗,协调北京、河北等10个省份首批开展“银龄行动”省际对口援助。持续组织开展“增添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活动,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深入实施“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2024年选派915名高校银龄教师前往西部41所高校支研支教。搭建银龄教师管理服务平台,截至2024年末已有18万教师入库。连续9年实施“京医老专家智力支持海南项目”。发布2024年全国老年志愿服务暨“银龄行动”十大新闻,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能力提升试点。

持续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末,国家老年大学依托开放大学体系成立44家省级分部、6.8万个基层学习点。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4.1万门(个)、共计426万分钟课程资源,平台注册用户超1000万人,累计提供学习支持服务1.7亿人次。创新开展乐学敬老联合行动,全国共248.6万人次老年人参与。组织全国老年教育教学成果系列展演,1046家单位共推荐优秀作品3001个。各地公共文化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兴办老年大学。截至2024年末,文化和旅游系统共有老年大学5000多所,注册人员近百万。提升军休老年大学办学水平,截至2024年末,全国挂牌成立102所军休老年大学。

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印发《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举办第三届全民阅读大·银龄阅读论坛,制播《乐龄读书会》,策划推出老年阅读活动,覆盖人群累计超1223万人次。积极引导老年人题材艺术作品创作,全国群众文化机构为老年人组织专场活动年均超3.5万场次。发布《中老年题材微短剧管理提示》,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推动各地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收视服务。研制《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举办第九届全国老年人体育科学大会,持续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等体育建设活动,支持全国3050个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全国老年人体育助力乡村振兴交流展示,推广持杖操、花鼓、鞭陀龙等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

(二)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将“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宅数量”纳入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2024年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1.45万个,共加装电梯2.96万部。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截至2024年末,累计有390多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障。将支持农村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军休老旧小区改造,截至2024年末,共完成改造607个,加装电梯798部。实施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

老年出行环境持续优化。颁布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并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保障老年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权益,2024年共有5000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持续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做好交通出行和支付便利化有关工作,发布《城市公共汽车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2024年,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7200余辆,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660余条,累计完成1.3万个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改造。打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32条,54个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累计提供“爱心预约”乘车服务4万余次。全国190余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通95128电话约车服务,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在325个城市上线一键叫车功能,累计为1700余万名老年人等群体提供服务超2亿单。持续完善公路水路客运适老化服务,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1.76万个、无障碍厕位4.27万个、无障碍停车位2.17万个,已建设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无障碍车位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分别占总数的97.5%98.9%96.9%。组织编制《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指南》。推动无障碍环境认证,大兴国际机场等15个项目获颁认证证书。

(三)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截至2024年末,60周岁及以上“银发”网民数量1.56亿人,占网民数量比重约14.1%。举办“2024年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活动”,优化升级“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平台”,实施“银发数字素养培养”公益项目,助力提升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全民数字素养。组织开展2024年“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开展“银龄数字课堂”等教学活动30万场以上。截至2024年末,累计推动超50项适老化及无障碍专利免费开放,超过1亿台国产品牌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完成适老化改造,超3000个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网站和应用完成改造。持续优化全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开通96项全国性、跨地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2024年累计访问量17.89亿人次;电子社保卡推出“亲情服务”和“长辈版”功能,2024年累计服务人次超过2.9亿。扎实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实现2.85亿家庭用户开机看直播、便捷看电视。提升领事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年为旅居海外的老年人提供线上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14.5万人次。

(四)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氛围。以“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发布《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基本数据公报》。将关爱老年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各地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文化活动,聚焦老年群体深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部署实施“夕阳红”志愿服务计划,指导推动各地以空巢、留守、失能、高龄老人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关爱陪伴、精神慰藉、医疗康养等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媒体及时做好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等相关政策举措发布和解读引导,指导网络媒体策划推出养老敬老主题新媒体产品,营造良好网上氛围。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融入社会实践育人工作,鼓励学生参与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启动“社区青春行动青伴夕阳·伙伴计划专项活动”,大力推广“金晖助老”志愿服务项目,持续开展巾帼为老志愿服务,开展重度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项目,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百日宣讲活动,制播《霞光满天山河颂》重阳特别节目,举办第二届“十城万人”全视觉老视健康科普活动。

(五)老年人权益保障

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涉老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深入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五防”(防盗、防骗、防毒、防矛盾纠纷、防治安事故)宣传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部署开展2024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防非”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老年人防诈反诈知识竞赛、老年普法教育系列活动。

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将打击整治涉老犯罪纳入年度专项行动统筹推进,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涉老年人诈骗、盗窃、抢夺案件20.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万余人。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重点关注高龄、失能、困难、残疾等老年人,推出6个方面助老护老措施。2024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万余件,惠及老年人11万余人,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66万余人次;全国公证机构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6万余件,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2万余件。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探索建立惠老诉讼服务机制,完善无障碍诉讼设施,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持续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围绕养老服务、退休金及补贴发放等焦点热点问题,强化行政检察监督。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老年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66件,提出监督意见1605件。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公益诉讼专案”等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八、国际交流合作

派员参加联合国大会老龄问题工作组第14次会议,参与工作组会议决定磋商,积极宣介我国保护老年人权益政策与实践。举办2024年东盟与中日韩(10+3)应对老龄化国际论坛。派员参加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62届会议、联合国世界数据论坛、10+3终身学习区域性研讨会、国际助老会2024年亚太地区人口老龄化会议等,讲好中国老龄故事。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其中:ODR为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为15—64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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