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结合《贵州省“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黔人社厅通〔2016〕617号)和《贵州省“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作和项目分解实施方案》(黔人社厅通〔2017〕216号),积极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民政厅负责的重点工作
(一)《贵州省“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第三章第二节“加快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和第三节“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举措。
(二)《贵州省“十三五”人才发展专项规划重点工作和项目分解实施方案》第一部分“任务及分工”中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12.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达到3.6万人左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省总人口比重达到1‰,建设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20家,重点扶持发展10家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
二、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
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是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13年,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省委组织部、省政法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文化厅、原省卫生厅、原省人口计生委、省信访局、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19部门出台《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黔组发〔2013〕5号),明确了2013—2020年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主要任务、政策创新机制、重点工程、保障措施。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十三五”期间,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如下:
(一)职业水平考试常态开展。“十三五”期间,我厅每年会同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并广泛动员我省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2018年,我厅第一次专文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动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考试动员工作、切实加强宣传组织、鼓励出台激励措施、积极开展考前培训、认真做好政策咨询;第一次举办面向全省考生的贵州省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来自全省各级各社会工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参考人员共400余人参加培训班。通过广泛宣传动员,我省参考人员3816人,比上年增加1358人,增幅达55%,比全国27.6%的增幅高出近一倍。截至目前,全省报名考试人数累计1.67万人,通过考试持证人数1334人。其中,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1086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248人。
(二)人才培养平台初步搭建。2015年以来,我厅开展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重点实训基地的遴选工作,先后确定6所高校为贵州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3家社工服务组织为贵州省社会工作人才重点实训基地。通过搭建人才培养平台,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培训能力,探索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规律和具有社会工作特色的培训模式和培养模式,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三)系统培训力度持续强化。“十三五”期间,我们先后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修等方式,举办了儿童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多个专题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研究讨论、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举办了“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培训班、社会工作高级研修班等培训。2017年,举办全省社会工作发展研讨会暨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从过去只在民政领域,扩大到社会工作有关领域的社会工作者及管理人员。各级各有关部门也举办各类培训及现场会,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民政等相关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3.8万人。在民政部开展的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中,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贵州省社会工作协会会长、贵州省暖春社会工作服务社社长庄勇获得第二批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称号,作为全国和我省社会工作领域层次较高且具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为推动我省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四)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服务能力,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2015年,我省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以来,每年从省内外社工服务机构、高校选派一批社工专业人才,到我省“三区”范围的贫困县,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并为当地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十三五”期间,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共投入专项资金418万元,通过实施“三区”计划重点项目,共选派209名社工专业人才,到威宁、盘县等20个贫困县,深入农村社区、福利院、敬老院、学校等领域,开展老年人、儿童、青少年、社区等专业社工服务,不仅发挥了他们在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健康维护、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有力地推动了当地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2017年,省民政厅充分整合本级安排的福彩公益金和民政部下拨的社工专项资金,启动实施了贵州省社会工作服务“社工黔行”系列项目,为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搭建了又一重要平台。2017年以“三社联动”机制为重点,安排资金259万元,实施“社工黔行˙情暖社区”服务项目12个。
(五)政策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在出台《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贵州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贵州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 2017年,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上述政策分别对我省民政、青少年事务、基层工会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各市(州)也积极推进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政策出台,全省初步形成了综合政策引领、专业领域政策支撑的社会工作政策保障体系。
三、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看,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持证社会工作者人数较少。截至2017年,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仅1334人,占全国持证社工32.65万人的比例仅0.4%,占全省总人口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六;持证人员中又多数未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工作。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存在数量不足。全国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7510家,而我省仅有80余家,占比仅1%,离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网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和重点实训基地较少。目前,我省仅有6家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和3家社会工作人才重点实训基地,距离建设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20家和重点扶持发展10家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缺乏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社会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涉及部门多,需要有关各部门形成共识,相互协调加以推进。虽然在《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中明确要求,“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推进格局”,但多年来,我省社会工作一直未建立起有效、明确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合力。
(二)缺乏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黔组发〔2013〕5号)等多个政策明确要求,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大财政投入,但我省各级财政都没有将社会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没有建立起有力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不足。《贵州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中,对民政事业单位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作了规定和要求,但大部分民政事业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岗位;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更加不足。加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投入很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得不到较好的培育和扶持,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较弱。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不足,致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需比例失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没有平台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导致人才队伍流失。
(四)重视程度和认知度仍然不足。部分市(州)民政部门没有设立社会工作管理机构,个别地方对社会工作还不够重视,也没有把社会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仍然偏低,有的将社会工作等同于民政工作,有的将社会工作等同于社区工作,有的认为社工就是不收取任何报酬的志愿者,社会工作职业尚未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了解。
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是当前全国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报告针对我国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社会治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正是贯彻执行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目标和任务行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方面。因此,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构架,以更富创新性的思路和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好更快地推动我省社会工作的发展。
(二)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一是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等特点的长期系统工程,必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要充分行使“党管人才”的作用,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切实履行作为具体负责部门的职责,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单位组成成员,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体制。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系列政策,使各个部门紧密联动,有效利用各部门资源,凝聚各部门优势力量,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二是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社会工作是一种主要服务弱势群体的专业,是国家福利制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财政承担主渠道、主地位作用,需要有健全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因此,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形成以财政性资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投入格局。三是建立专业的管理队伍体系。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有一支具有专业性的强有力的管理队伍。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爱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管理队伍。
(三)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加大对参加职业水平考试人员的引导和培训力度,快速增加持证社会工作者数量。通过宣传动员、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激励措施等方式,提高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通过广泛开展考前培训,不断提升考试通过率。二是加大对社会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力度,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依托省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有关培训机构,通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做好社会工作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实施工作,使社会工作者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更新、补充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专业服务质量。
(四)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一是指导全省民政事业单位落实岗位设置政策。今年,以省厅名义下发《贵州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抓好《贵州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落实,加强岗位设置并落实薪酬待遇。二是推动相关领域加大岗位开发力度。抓好2016年10月中央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贯彻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我省的实施意见,推动有关领域增加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扩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空间,完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三是培育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放宽登记条件,支持社会力量依法注册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同时,以实施“三区”计划、“社工黔行”等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大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投入,培育扶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
(五)加强社会工作研究宣传。积极探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开发规律,运用多种方式精心谋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宣传。策划开展“年度十大感动社工”、“年度最佳社工组织”评选活动,对社会工作领域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优秀机构进行重点报道,塑造具有较强专业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宣传典型;聚焦贵州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创新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打造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的社会工作特色品牌,彰显社会工作在服务民生保障、加强社会建设中的功能作用;依托社会工作的重要节点,围绕重大政策、重要事件、优秀事迹和服务成效进行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社工故事、弘扬社工精神、传递社工大爱,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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