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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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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196个、劳动模范93名和先进工作者104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23454

电子邮箱:mzbjgdw@163.com,quanguogongshi@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721

附件:1.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名单

   3.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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