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196个、劳动模范93名和先进工作者104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12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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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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