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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延期开展全省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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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全省各社会组织:

2024年3月15日,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时间为3月18日至5月31日,6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因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管理衔接问题,影响社会组织年检进程,据此,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度检查工作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安排。网上年检填报时间延期30天,至6月30日截止,全省社会组织需在6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7月31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二、工作要求。从目前年度检查报送工作情况来看,部分社会组织仍然存在对年检工作不重视,经办人员对组织本身情况掌握不清、填报不认真,法定代表人未亲自审核或未认真审定年检报告等情况,导致出现填报的业务活动情况和工作总结计划简单草率、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报表之间逻辑关系不符等情况。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认真组织好本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检查工作要求,据实严格审查、严格检查程序、依规给予年检结论。年检后及时进行拟定结论公示、结论公示。年检发现问题要履行问题核实、约谈和集中约谈、出具工作建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等监督检查职责。对不参检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连续两年不参检的社会组织履行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程序。全省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依法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三、开展年检视频培训。为提升全省社会组织年检填报质量,定于5月28日下午14:30举行全省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第二次视频直播培训会,请未参加的社会组织法人及年检填报人员扫码加入,准时参检培训。                        

                        

附件:全省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第二次视频直播培训会二维码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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