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各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民办函〔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民政厅将于3月中旬组织开展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按照民政部《通知》要求,2022年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主题定为“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
二、活动目标
团结带领广大社会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让社会充分认识社会工作的价值,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活动时间
2022年3月17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自3月17日起,省民政厅将围绕活动主题,启动“我与社工站的故事”主题展播线上宣传活动,展播一批围绕社会工作服务阵地、服务内容、社工人才等优秀故事的短视频,并在贵州省民政厅、贵阳市区各主干道、贵州广播电视台等LED大屏循环播放,营造起学习宣传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省厅将以社会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重点,探索社会工作介入易地扶贫搬迁社会融入路径,全面总结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统一印制社会工作宣介相关资料,分发各市(州)、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在参与疫情防控、创新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各市(州)、直属有关单位、社工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服务阵地、机构人才和高校资源等力量,紧扣活动主题,创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省社工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联动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在校师生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打造本地社会工作宣传品牌。活动主要内容: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发展成果;社会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有代表性的服务项目;优秀社会工作者感人事迹;社会工作助力疫情防控经验做法;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成果;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五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民政局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社会工作宣传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制定活动方案,周密组织实施。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扩面提质,推动“五社联动”机制创新,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切实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发展基础好、有特色的地方,要联合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宣传,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二)突出重点。紧扣社会工作特点,回应社会工作发展需求,在方案设计上,要结合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分群体、分类别进行宣传策划。在活动内容上,要围绕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服务项目和作用成效等进行多样化宣传,切实将社会工作宣传普及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有机结合。在活动形式上,要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范围,采取“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管理。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要求,坚持科学防控、节俭高效原则,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和风险防控,选择安全、合理的方式进行活动宣传。
各市(州)民政局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并于4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社工中心。
贵州省民政厅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李明欢;联系电话:0851-85918600;邮箱:gzssg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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