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村务民主监督权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村务公开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省民政厅编制了《贵州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现印发你们,各市(州)要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满意”(即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阵地规范、公开管理规范,公开效果群众满意)的要求持续深化村务公开,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推动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贵州省村务公开指导目录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