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榕江县等地遭遇暴雨天气。灾情发生后,州民政局积极组织各地开展防汛救灾安置重建工作。目前,受灾地区民政服务机构运行正常,从江县、榕江县为特别紧急的因灾遇困困难群众发放了临时救助金。截至7月2日12时,黔东南州慈善总会募集款物价值338万余元,将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和灾后重建,相关物资已陆续运抵受灾地区。
记者了解到,6月22日,黔东南州民政局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向各县(市)民政部门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密切关注暴雨天气,加强与应急部门的对接,及时做好救助工作。6月24日,汛情发生后,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带队到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丹寨县等地现场指导核灾、救灾等工作,并安排专人在榕江县和从江县蹲点,指导、帮助当地完成灾后救助工作。
据黔东南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灾情发生后,榕江县民政局追加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132万元至各乡镇(街道)。从江县5家养老服务机构、榕江县2家养老服务机构所在位置地势相对较高,均未受洪灾影响,且相关物资保障充足,整体形势稳定。两县均无集中养育儿童的福利机构,两县殡仪服务机构均正常运行。下一步,州民政局将扎实做好民政社会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衔接,全面落实民政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因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联动机制。用足用好社会救助政策,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因灾房屋损毁或农作物绝收的困难群众,及时依规纳入低保保障;对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指导属地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养老院、殡仪馆等机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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