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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民政局发放孤儿助学金3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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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兴义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分季度累计发放孤儿助学金31.75万元,帮助孤儿119人次。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孤儿助学金的发放范围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 18 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时限为孤儿在校就读期间,资助金额为1万元/人/年。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兴义市民政局采取分季度发放的形式,每季度第一个月为在校就读的孤儿发放助学金2500元,每年四个季度发放10000元。

据统计,兴义市目前共有孤儿107人,其中已年满18周岁在本科、大专、高职、中职等不同学段就读的共有32人。落实孤儿助学金政策,能够有效保障孤儿这一特殊群体顺利完成学业,帮助他们实现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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