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县民政局按照“分层分类、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持续优化民政服务,增进民生福祉,充分彰显“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情怀。
强化政策执行,提高保障标准
2024年全县农村低保标准从6072元/年提高到6804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从8556元/年提高到9072元/年,新标准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全县各乡(镇、街道)根据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安排,对所有城乡低保在保对象进行复查,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对象及其收入水平,合理核算保障待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兜底保障
玉屏县按照“应救尽救、按标施保、分层分类”的原则,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社会救助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管理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乡(镇、街道)每月做好动态管理,实行“零报告”机制,及时将新增、退出、死亡、家庭人员和家庭财产收入变化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5113人,共有城镇低保户5984人,共有特困供养户612人,累计对239个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强化预警监测、做到应保尽保
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到“防漏”与“防错”相结合,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每月与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及参加防贫预警线索研判。坚持应保尽保,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坚持公平公正,完善程序规定,畅通城乡居民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中共有脱贫户2569人,共有监测户1019人;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中共有脱贫户5133人,共有监测户602人;全县特困人员中共有脱贫户509人。
强化政策落实,促进居民增收
玉屏县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紧盯监测对象及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导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家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全面构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截止目前: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城镇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等共计2702.95万元。
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提升救助效率
持续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贵州省城乡低保信息系统、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惠民资金监管系统、云上贵州多彩宝APP,开展线上线下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错保”“死亡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做到主动发现救助与群众申请救助相结合,公开公示到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审批程序及时规范。实现救助资源统筹衔接、救助信息聚合共享、救助效率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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