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黔东南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多措并举推动地名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建立健全地名管理配套制度
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健全完善州县两级地名管理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凝聚工作合力,先后印发《黔东南州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黔东南州地名管理工作向党委政府报告的重大事项清单(试行)》,对州、县两级民政部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地名管理重大事项工作进行规范。对照《条例》要求,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公告制度,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综合监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条例》实施以来,全州及时对6个拟命名称不符合规范的住宅区进行发函提醒纠正,稳审规范自然寨名称管理做法入选民政部案例选编。
大力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工作
以“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为契机,指导锦屏建立县级地名保护名录,经验做法入编《全国乡村地名建设案例选编》。印发《关于制定黔东南州州县两级地名保护名录的通知》,指导推动全州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完成7个县县级保护名录编制,收录保护地名1736条,剩余9个县(市)已完成县域地名文化资源普查。在命名工作中,注重老地名的活化利用,为新命地名注入历史文化内涵,为群众留住乡愁记忆。三线建设时期,凯里市某国有企业曾生产“鸿雁”牌黑白电视机,是老凯里人引以为豪的共同回忆。凯里市在对城市支路进行命名时,经反复论证,将相关路段命名为“鸿雁路”,既反映了老凯里三线建设的历史,延续了地名文脉,又增添了城市温度,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扎实推进乡村地名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百村试点各项工作。在规范乡村地名管理方面,对前期摸排出的458个有地无名地理实体,3条重名地名,逐条拟定命名、更名方案,分批实施规范。在织密乡村地名信息网方面,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推送“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小程序,广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全州共完成乡村地名信息和惠农助农兴趣点采集上图1130条。在繁荣地名文化方面,编撰出版《黔东南地名故事》,收录地名故事109篇,发动地名爱好者拍摄地名短频122条,累计服务群众4.1万人次。县级层面,岑巩县积极开展优秀地名文化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和“家乡地名我来添”活动,凯里市在4A级下司古镇景区制作“乡村著名行动”宣传专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著名行动”。
有序推动普查成果转化
按照黔东南州普查成果转化规划,有序完成《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图集》《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录》等标准地名图书的编撰出版,并完成《黔东南州地名志》组稿工作。指导凯里市完成《凯里市行政区划图》、《凯里市城区图》和20个镇(街)序列图的制图印刷。
持续开展地名法规宣传
黔东南州将《条例》学习列入州委党校培训内容,完成培训2期,累计培训人数850人,有力推动《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州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长期宣贯方案,通过培训、座谈、专项研讨等方式,实现《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在全州地名工作者中学习培训全覆盖,同时,制作宣传展板、横幅、宣传扉页等,定期开展地名知识进社区、进街区、进公园等活动,切实扩大社会知晓面。各县(市)民政局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防灾减灾日”、“慈善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向群众进行地名普法,树立地名文化自信,营造良好地名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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