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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民政局 “四个好”举措助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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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多种关爱举措不断夯实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基础。

搭建好组织机构。将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力抓好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通过整合资源,强化阵地建设,构建了县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心,乡镇(街道)有工作站,村(社区)有工作点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组织架构,为全县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健全好工作机制。主动担当作为,及时将上级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与公安局、教育、司法等41个部门和单位建立未成年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持续健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机制和临时监护服务机制,对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及时介入并调查处置,努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督促好走访摸排。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41个乡镇(街道)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对辖区内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监护情况、健康状况、生活情况等进行常态化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明确分类帮扶措施,并逐一建立巡防关爱台账,做到人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强化好能力提升。坚持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目前威宁自治县所辖41个乡镇(街道),625个村(社区),均按要求配足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实现100%全覆盖,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组织全县民政、乡镇(街道)、村(社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人员参加民政部、省市县民政部门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会,积极引入社工力量,通过“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队伍,切实提升基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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