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益。
走访排查到位
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为依托,指导各县(市)统筹调度乡镇(街道)认真开展走访排查,组织村(居)干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通过与未成年人本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邻居等沟通交流,详细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状况,逐一建立、更新信息台账,为提供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奠定基础。
服务保障到位
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800元/人·月和1300元/人·月。通过电话慰问、实地走访慰问等方式抚慰困境未成年人,让困境未成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2023年,共为全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发放生活补助金3542.5万元。“六一”儿童节发放慰问金及物资共计3万元。
强化监督到位
全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一人一档,精细化管理。对于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督促各县(市)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主持签订书面委托照护协议,完成留守儿童协议签订,加强对委托照料情况的指导监督,督促父母落实监护责任,加强与留守儿童亲情联系,压实责任。
政策宣传到位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和家庭环境。2023年,共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手册6100余份,漫画手册2100余册、宣传单14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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