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创新“四式联动”模式,构建完善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机制,推动多方主体参与基层治理,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以党建引领“保障式”联动
一是升级服务阵地。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升级打造127个村(社区)综合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不断优化村级“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功能。二是健全服务体系。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两目录一清单”要求,为广大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落实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服务站)事项进驻。三是育强服务力量。高质量完成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产生党组织成员520人、村(居)委会成员682人,实现学历、年龄结构“一升一降”目标,支书、主任“一肩挑”占比100%。印发《赤水市村级干部等级序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科学设置村级干部领军人才、村级正职、副职、职员“4岗20级”等级序列制度。
以需求导向“精准式”联动
一是建立资源清单。实施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项行动,明确30家市直主管单位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将资源力量、服务项目向村级下沉,建立资源清单,强化基层政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二是收集需求清单。充分运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连户”机制和“四题治理”创新模式以及“万名党员进万家”活动等载体,通过网格单元排查、政务服务12345平台接收、行业领域专项调研等方式,收集掌握群众诉求和生产生活需求信息,落实跟踪办理、实行销号管理,不断实现协同联动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群众服务高效化。三是落实服务清单。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定权责边界,结合赤水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群众需求,完善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办理事项、服务事项、不能办理事项“四张清单”,落实“清单”以外事项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承担,稳步推进村级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不断提高村级办事效率。
以购买服务“牵引式”联动
一是实施法律服务。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提升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依法自治水平。全市各村(社区)按照不少于5人标准培养基层法律服务明白人,常态协助村级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移风易俗等社会治理实践活动。二是实施老幼关爱。以创建全域“老少无弃养”为目标,推进村级养老、未保等公共服务设施提质改造和扩容增量,投入资金220万元为283名家庭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投入资金250万元,实施“童伴妈妈”“爱心妈妈”““儿童之家”等项目51个,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健康教育、科学养育等指导性服务。三是实施孵化培育。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并行准入制度,建立市级社工总站1家、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家、乡镇(街道)社工站17家,孵化培育行业社会组织97家、社区社会组织857家,会员数量达2万余人,社工人才1150人,持证社工55人。
以共建共治“赋能式”联动
一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坚持群众主动、企业助力、部门支持、政府保障原则,实施“社会力量组团帮扶、助推乡村振兴”行动,按照“三团合一”模式,引导139家社会组织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项目34个。实施社会组织“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回应基层需求、协助政府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关爱救助等活动1500余场次,回应群众关切办实事1600余件,受益群众达7.2万人次,逐步形成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中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平台,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团体将服务记录等信息录入志愿服务系统。截至目前注册志愿者58813人,组建志愿服务队伍229支,以志愿服务为抓手,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抢险救灾、助学支教、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项目11584个。三是用好公共慈善资源。加强慈善事业发展,发挥慈善协会作用,开展“扶贫、救灾、安老、助孤、助学、扶残、助医”等慈善公益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慈善资源助力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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