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西南州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有效提升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以全国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为契机,通过“五项举措”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工作。
完善主体结构,发挥议事协商作用
积极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协同参与、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议事协商体系,通过选优配强村(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推动其在基层议事协商建设中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推动其带头增强民主议事协商意识、提高民主议事协商能力、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协商实践。
规范议题确定,明确议事协商范围
聚焦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等展开议题确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保协商议题能够有效回应村民的现实关切与合理诉求,对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问题及事项进行协商。加强民主协商议题库建设,建立并及时更新村级民主协商议题库,实现民主协商议题库建设与每次民主协商议题确定的有效衔接,为民主协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创新民主形式,推广议事协商经验
系统总结各地基层议事协商民主建设经验,及时推广为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基层议事协商民主模式。推进数字赋能议事协商民主建设,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民主新形式,实现“线下圆桌会”与“线上议事群”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线上阳光票决议事大厅”等民主议事协商数字平台建设,探索“围炉夜话”式的夜间民主议事协商平台建设,充分保障村民的民主议事协商权利。
优化协商程序,提高议事协商效率
遵循规则、有序议事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议事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规的良好议事协商氛围,方能提高议事协商效率。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民主程序规则,明确议事协商召集人的产生与职责、不同类型议题人数要求、民主议事协商流程、议事协商发言规范等,有效提升议事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加强议事协商组织工作,保证各方主体都能理性、有序表达意见,实现尊重多数人意愿与照顾少数人合理要求的有机统一。
加强监督保障,增强协商治理效能
将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设作为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基层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夯实基层议事协商建设的制度基础。完善基层议事协商公开制度,及时将议事协商情况向村(居)民公开,让议事协商在阳光下进行。将基层议事协商开展情况作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内容,并畅通村(居)民监督渠道,汇聚起各方主体监督合力。对村干部、农村党员、村民等主体加强议事协商专项培训,有效增强其议事协商意识、能力与水平,为提升议事协商实效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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