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县信息

赤水市创新“六个一”深化移风易俗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 ]  视力保护色:

赤水市强化党建引领政府引导、村民自治乡村振兴实践总结创新“六个一”工作法,深化移风易俗,提升乡风文明治理成效,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稳固乡村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一个组织领导机制,高位推动,举好“指挥棒”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20字方针,实行市委、市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十个一”工程,明确基层社会治理“十无一讲一创”目标和农村文明治丧“一会一人一点一事”要求,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共管、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市委常委(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专题研究和统筹调度深化移风易俗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始终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为基层社会治理纵深发展奠定强力组织保障。

理顺一条责任落实主线,合心聚力,绘就“同心圆”

理清市、乡、村三级责任线,明确任务书、制定路线图,强化业务指导和任务落实,结合实际制定酒席操办乡级每日报告、市级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三项机制,用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发挥驻村驻组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长、联户长等人员作用,动态摸清底数,实时跟踪监管,握指成拳、同频共振,织密扎牢共治共享文明网。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移风易俗调度会6次、业务培训会2次、现场观摩会2次,开展调研督查7次,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任务落实。

实施一套村规民约工程,标本兼治,牵住“牛鼻子”

以乡村振兴“十个一”工程和基层社会治理“十无一讲一创”为目标,聚焦群众滥办酒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不文明婚闹等陈规陋习突出问题治理,秉承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民情民意,丰富拓展村规民约内涵,细化刚性约束和违约惩戒措施,加强合法性前置审查把关,依法依规修订完善127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7个村(社区)荣获“贵州省村规民约示范村(社区)”称号。运用签订承诺书、发放明白卡、文明积分制、“红黑榜公开曝光”等载体,采取“八九不离十”群众工作法,强化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监督执行和奖惩约束,确保98%以上群众知晓和履行规约,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基础性作用。

打造一支红白理事队伍,固本培元,筑牢“压舱石”

组建完成乡、村两级红白理事会144个,推选招纳离退休干部、乡贤人士、酒席司仪、“文明提调官”“茶馆嗑子匠”等会员3232人,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红白理事会成员政治素养和办事能力,专职规范村里红白事酒席操办行为。实行酒席申报备案和承诺制度,适时派驻“文明提调官”等会员对席前、席中、席后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明确婚丧嫁娶和70周岁及以上满十高龄寿酒可操办酒席,每桌餐标不超500元,非亲属人员随礼不超200元,治丧时限不超3天,切实减轻群众人情支出负担,促进乡风文明建设。2022年以来,登记备案办酒1447起,曝光制止滥办酒席16起,引导新婚对象签订承诺书1233份。

设置一批集中治丧场所,双量发力,用好“助推器”

按照“一会一人一点一事”要求,坚持优化存量、扩大增量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废弃厂房、闲置校舍、老旧院坝等场地,进行资源再利用,盘活闲置资产,使其发挥社会价值,构建科学合理的集中治丧点位布局。截至目前,建成市级殡仪馆1个、乡级殡仪服务站2个,设立集镇区域临时集中治丧点、村级集中治丧点15个,倡导集中文明治丧“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举办丧事活动需按规定申报,治丧时间一般不超3天,为革除丧葬陋习、涵育文明乡风夯实基础。统筹资金821万元用于综合改善城乡集中治丧环境,按照“规模适度、配置合理、功能多元、经济实用”四项标准,建设完成悼念厅、厨房、厕所、停车场、管理室等房屋建筑和服务用房,添置完善冰棺、供桌、电子香烛等治丧设备设施,平价提供给群众开展治丧活动,满足群众不同治丧需求,逐步规范不文明治丧行为,持续巩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成果。

紧盯一名重点提调人员,瞄准靶向,培育“主攻手”

充分发扬地方传统习俗,瞄准“文明提调官”(酒席“总管”)统揽酒席操办主攻点,研究破解文明提调“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等系列问题,编制完善“文明提调官”操作手册,并依照“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要求,将具体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两推一审”(支部推荐、群众推荐和支委审议)方式培育“文明提调官”620余人,每个红白理事会至少有4名以上“文明提调官”,形成以“文明提调官”为主,搭配酒席接待官、坐柜官、采购官、饭房官、管席官、收洗官等6个职事官,简化酒席操办流程、严格控制规模标准,规范提调官有话说“四言八句”,教育引导群众“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实现群众不文明行为“大瘦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网站帮助|关于我们|网站地图|联系方式|网站年报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