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兜底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复核前期摸底排查工作情况,荔波县民政局“三查”举措检验摸排准确性,确保兜底保障工作的健康运行。
系统查。严格按照“分类、按标施保、施养”,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按A、B、C分类保养管理。荔波县社会救助中心明确两名专干针对列出清单对标对表进行复核排查。一是对重残、智障、大病的A类家庭人员进行复核比对;二是抽查享受低保时间较长的家庭成员(B类);三是重点核查有劳动力家庭成员享受低保家庭成员(C类)。每月利用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与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入库信息平台,集中力量开展全面复核比对,强化信息动态调整与互通共享,及时“错修漏补”平台数据,做到录入数据真实准确,把好对象信息核准“第一关”。
入户查。精准把好入户复核摸排关。建立月抽查月反馈机制,每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8个乡(镇、街道)对全县新申请低保对象和所有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特困供养以及特困供养对象的自理(护理)人员等复核摸底排查,采取“零距离、面对面”的“拉网式”走访方式,全力做到逐村逐组逐户不漏一户一人、见证见人,切实解决“错保”“漏保”“错养”“错护”“漏护”等问题。

台帐查。按“动态管理”有进有出、进出合理的原则,严把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关。重点建立专项自理三种备案台账:一是低保特困家庭情况调查每月一报台账;二是乡(镇、街道)低保经办人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台账;三是村(社区)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及直系(旁系)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台账。切实解决“人情保”“关系保”“死亡保”问题,做到兜底保障兜精兜准,阳光施策,及时清零低收入信息平台预警条数,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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