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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民政局推进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放得下、接得住、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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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有效分离,提高识别精准度和能效保障,市民政局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探索将印江县和松桃县大坪场镇、思南县塘头镇、玉屏县皂角坪街道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统筹,试点先行

制定实施方案,将城乡低保县级审批权限委托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一步缩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成立工作组,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调度总结。围绕低保申请、受理、备案、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培训指导,杜绝将低保审核、认定工作全部交由村(居)委会来完成,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见实效”。

优化流程,权力下放

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后,做到权责同步、审管分离。县民政部门承担城乡低保工作监管责任,负责业务指导、家庭经济核对、资金发放管理;乡镇(街道)由“二传手”变成“守门员”,承担城乡低保受理及审核审批主体责任,履行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信息数据报告等工作职责;村(居)委会负责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入户调查、资料收集及民主评议等工作。将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简化为“三环节、八步骤”,取消县级审批和“三榜公示”,低保审批办理时长从30个工作日压缩到 20个工作日。权限下放后,试点单位城乡低保共新增1079 人,退出7523人。

动态排查,精准救助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工作组对辖区内群众进行遍访,瞄准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实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如印江县缠溪镇周家湾村柳某户,因其子发生重大车祸成植物人,家庭生活困难,9月3日提出低保申请,9月20日该户纳入低保。乡镇(街道)、村(居)两级作为了解低保申请对象情况的“一线员”,既能及时回复处理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也能随时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宣传解释政策,使工作更接地气。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温情服务体现到救助工作中。改革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单位救助对象认定精准率从72.1%提高到94.3%,群众满意率从67.5%提高到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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