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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研 | 绥阳县严把“三关”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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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脱贫攻坚进入最后冲刺阶段的特殊形势下,绥阳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国家级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为引领,聚焦贫困群体、特殊群体、重点群体,坚决扛起兜底保障责任,切实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关注贫困群体,抓实“底线”民生

一是低保提标打底,确保“难有所帮”。印发《绥阳县2020年城乡低保核查和提标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绥阳县社会救助综合云平台”,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必退”原则,重点对贫困边缘户、贫困监测户、“两无”家庭等易返贫对象家庭收入进行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强化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动,实施好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兜底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截至目前,核查提标工作全面完成,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82户2699人、农村低保对象6698户16819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944.9万元、农村低保金4921.4万元。二是特困供养保障,确保“困有所助”。落实定期探访制度,与生活不能自理且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确保失能、半失能和集中供养全自理等特困人员享受到政策优待,按时发放照料护理费。今年以来,与1031户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重新签订了监护协议,实现了供养对象监护全覆盖。累计向1359户1382人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金1353.6万元。三是临时救助救急,确保“急有所济”。紧盯兜底对象和贫困人口“两不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对因学、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开展临时救助1149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66.1万元,确保了因学、因病、因灾致贫困难家庭不返贫。聚焦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活融入适应期和就业空档期,为搬迁贫困户提供一次性救助851.4万元。

关爱特殊群体,保障“基本”民生

一是狠抓项目建设,确保“老有所养”。坚持以项目助推养老产业发展,积极与中信集团、四川颐伦养老服务公司、重庆金秋老年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长博集团等多家公司洽谈,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养老设施,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综合能力。社会福利综合体、老年养护楼全面竣工,旺草敬老院提质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建成农村敬老院11间、社会福利中心1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33人。按月完成80岁以上高龄补贴金发放,今年以来共计发放84816人次、458.425万元。二是狠抓综合施策,确保“幼有所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儿童的福利与保护政策,以“童伴计划”和“爱佑安生”项目为载体,全力整合资源,持续精准关爱救助留守困境儿童,做到弃婴孤儿有人抚、残疾儿童有人扶、困难儿童有人助、留守儿童有人护、普通儿童有人帮,走出了一条合实际、具特色的关爱儿童之路,该做法得到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深度报道。自项目实施以来,先后有12镇41村纳入试点,受益户数65748户,受益儿童达47821人。今年以来,累计救助孤儿1069人次,发放资金114.105万元;累计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05人次,发放资金83.0912万元;全面完成享受孤儿圆梦助学补贴儿童走访核实工作;成功办理收养登记2例。三是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弱有所扶”。加强证件办理服务,对未及时换证的残疾人进行摸排统计,采取上门服务、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申领或更换残疾证。今年以来,新办残疾证451人,到期换证944人。制定《绥阳县残疾儿童康复实施细则》,促进康复服务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爱耳日、爱眼日、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筛查活动,输送各类需求患儿24余人进入康复机构,转介24名残疾人至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康复训练,发放配适辅具320余件,为10名困难残疾人实施无障碍改造。投入20万元,扎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虹桥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累计向273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08.4万元;向417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44.8万元。大力提升“三残”儿童入学率,全县678名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幼儿园就读等方式就读,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16人,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54%。

关切重点群体,稳固“热点”民生

一是聚焦教育保障,确保“学有所教”。加强公费师范生和研究生人才引进工作,补充“新鲜血液”,优化教师队伍,为绥阳教育事业发展增添活力。截至目前,已引进研究生12名。接转特岗教师97名,新招录特岗教师30名。强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5279万元,建成投用绥阳县蒲场镇第二幼儿园、绥阳县风华镇虹桥小学等重点项目,累计新增学位2575个。完成运动场、学生食堂等配套建设项目4个。2020年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830.308万元,资助学生24494人次。2020年累计投入农村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1100.58万元,涉及学生28304人。二是聚焦医疗保障,确保“病有所医”。持续推进建档立卡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实好建档立卡基本报销制度,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340人全部实现“应保尽保”。贫困人口就医普通门诊补偿5124人次,补偿费用12.38万元。县域内医院全面实行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减轻贫困人员垫资压力。截至目前,全县“先诊疗后付费”补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8467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3525.5万元,补偿金额2949万元。严格执行大病医疗报销起付线减半的政策,取消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大病保险封顶线,其超出部分按分段比例给予补偿。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报销门诊大病2407人次,医保补偿达103.8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因病住院,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通过医疗救助按70%比例再次报销,进一步发挥医疗救助兜底的保障功能。截至目前,共计对831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1.35万元。抓好医疗机构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实现县域内有2家二级甲等公立医院,14个乡镇均建成卫生院,13个卫生院建有中医馆,全县有村卫生室140间,村医326人,每个行政村均实现设置村卫生室和配备合格村医目标。三是聚焦住房保障,确保“住有所居”。在累计投入资金31489.27万元、实施危房改造23482户、住房补短板7764户的基础上,围绕长期外出或因疫情返乡贫困户和边缘户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共排查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需整治53户,现已全面完成10户重建、43户维修加固整治并实现验收入住,全面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问题。按季度向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全县总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3.6万元。四是聚焦就业保障,确保“业有所就”。完成技能培训3118人,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561人。开发就业扶贫援助岗位791个,累计发放就业援助补贴243.15万元。发放创业贷款6112.15万元。发放创业一次性奖励26万元,创业场租补贴5.85万元。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9期,收集发布就业岗位4.2万个,服务群众2.43万人次。制定《绥阳县劳务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工作方案》,利用人员相对集中的时节,积极搭建劳务就业供需平台,举办劳务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在各乡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与1260余名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及农村未就业劳动力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充分利用“绥阳就业直通车”网络就业推荐平台,已发布“绥阳县劳务就业扶贫线上招聘”8期。组织输出15批次外出务工人员共计314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42人。创建扶贫车间5间,吸纳就业218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45人。

来源:《贵州调研》202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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