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开展以来,榕江县民政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四个确保”抓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确保民生资金按时发放。2020年上半年累计发放保障资金5074.27万元,切实解决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确保低保提标有序开展。印发《榕江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纳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调度;及时召开全县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县农村低保标准已提高至4308元/年,增幅5.29%;城市低保标准已提高至625元/月,增幅5.93%。
确保兜底保障问题清零。加强组织领导,分别发送了《致乡镇党委第一书记的一封信》《致乡镇分管民政领导的一封信》,提高乡镇领导干部对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的认识;同时,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结合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县政府制定了《榕江县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确保临时救助措施精准。实施常规临时救助112户,救助339人,发放救助资金29.85万元;发放重点乡镇春节和疫情期间临时救助以及临时救助备用金120.88万元;发放“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3623.1万元;投入资金115.2万元,采购棉被、床单4800床,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物资短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兜底保障工作中的作用。
确保兜底政策有效落实。制定了《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包保作战工作方案》,成立6个兜底保障工作作战队及9个兜底保障工作指导组,分片对各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挂牌作战及业务指导。紧盯剩余贫困人口排查救助工作。同时,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和数据共享,对整户无(丧失)劳动力家庭建立台账,将符合纳入兜底保障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注明详细原因,有效防止漏保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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