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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筑牢救助保护屏障 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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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近年来,红花岗区始终把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大力践行“幼有所教”“弱有所扶”民生工作理念,采取多种关爱举措,努力营造宜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政策,分类关爱保障。长期以来,红花岗区不断落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政策保障机制,确保政策救助“不落一人”,真正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让每一名困境儿童都能在政府的关爱下健康成长。截止目前,全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069人,享受临时救助108人、医疗救助143人、住房救助138人、其他救助542人,政府救助保障体系全面形成。同时在春节、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日将各类弱势儿童群体纳入全区慰问范围,2019年六一儿童节发放慰问金3.5万元,2020年春节发放慰问金3万余元,惠及儿童群体700多人。

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救助管理。为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包保干部上门探访、驻村干部遍访、教师定期家访、志愿者随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儿童基本信息,并组织党员干部、驻村干部等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做到“零遗漏”“全覆盖”,2019年至今,走访困境儿童1276人次,开展结对帮扶1185人。与此同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医疗、居住等基本需求,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畴;积极开展好儿童先心病义诊公益活动和“明天计划”等工作,2019年以来,16名集中供养儿童得到“明天计划”“微笑列车”等项目的全额资助,并已全部康复出院;与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签署“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定点医院合作协议,全区近40名孤儿参加免费体检。另外,还帮助两名散居孤儿家庭参加了先心病筛查医疗公益项目,为儿福院内年满18周岁有生存技能的14名青年帮助申请廉租房。

加强普法教育,落实监护责任。大力开展儿童保护法制宣传,会同区教育局、司法局、团区委和各镇(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从小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并将警示教育与道德亲情教育结合起来,减少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从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实际出发,突出家庭监护的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父母及受委托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罗晓珊 李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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