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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强化低保提标核查,兜底保障助推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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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严格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围绕2020年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总体目标,聚焦“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具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强化低保年度提标核查,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兜底保障助推脱贫攻坚的功能作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纳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社会事务办、扶贫工作站、各村(社区)具体责任。制定下发《纳雍县2020年度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按时推进、有条不紊。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入户走访、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大喇叭、流动宣传车、标语、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认定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意义、程序等相关知识宣传,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按政策提交申请,让低保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家喻户晓,为低保提标核查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及时召开低保提标核查部署会及培训会,对29个乡(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低保专职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全面提高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核查效率和质量,确保核查工作按时完成。要求工作人员在走访和评定过程中正确按照城乡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的审核审批程序确定保障对象及保障待遇,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真正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个到位,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四是强化政策衔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文件精神,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发挥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功能作用。驻村工作队在村(社区)干部的配合下入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家庭,全面掌握家庭基本情况、财产状况和收支状况等,严格落实按户施保和按户识别要求,强化对象衔接和制度衔接,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对未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低保家庭,反馈给扶贫部门进行复核,符合扶贫标准的按识别程序纳入管理,落实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助推贫困人口稳定实现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

五是强化信息比对。严把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公示、资料填报归档等核查程序,要求各村对原保障对象、新申请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近一年退出低保范围或提交过低保申请但未获批准的家庭和上级各部门反馈的数据等按时按要求逐人逐户进行“全覆盖”入户调查。认真核实身体情况、子女情况、家庭收入等,如实建好未脱贫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范围的边缘人口四类核实台账,进行动态跟踪。符合条件的拟纳入保障对象及时进行民主评议,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群严禁纳入低保范围并做好政策解释,坚决杜绝“错保”“漏保”“骗保”等现象,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低保年度核查作为低保集中整治和民生监督指出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畅通低保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低保信息查询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按照“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城乡低保提标对象的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资料归档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面彻底纠正“政策保”“死亡保”“人情保”“老人保”“应保未保”“保人不保户”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问责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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