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提升基层自治水平,织金县民政局通过村规民约“三项内容指导”+“一项激励措施”完善村规民约,助力民政兜底脱贫。
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联动抓实村规民约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纪委、社会事务办对各村(居)报备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否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修订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重点审核,并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指导村规民约内容重点抓好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在所辖村(居)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时,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要体现各村自己的特色,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重点从涵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共环境卫生、村庄整治、社会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益事业办理、殡葬改革、滥办酒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村集体资产、党支部领办村级合作社和严禁早婚早育等方面的内容加以明确和规范。
指导村规民约制定程序确保村规民约合法性。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必须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的形式进行,确保村规民约合法性、执行以及适用性。
注重规范村规民约激励机制助推村规民约工作。织金县从4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县村(居)开展“五规范、一满意”村(居)务公开建设活动,即“规范村(居)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居)务公开时间、规范村(居)务公开形式、规范村(居)务公开阵地建设、规范村(居)务公开管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挖掘先进典型,并广泛宣传学习,营造规范村规民约的良好氛围,促进基层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用心用情用脑制定村规民约,达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规民约成为助力群众摆脱贫困奔小康思想上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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