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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民政局:强化“四个规范四个到位” 全面提升特困供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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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体提升全区特困供养工作水平,汇川区以“对象认定、申报程序、审批资料、档案管理”四个规范和“政策落实、资金落实、服务落实、管理落实”四个到位,有效规范和完善了全区特困供养工作,切实为全区特困供养救助对象给予供养和生活保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

强化“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对象认定。以特困供养政策法规全面规范全区特困供养认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纳入供养范围。同时,加强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每半年开展一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每年进行一次入户核查,根据特困人员劳动能力变化、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变更或履行义务能力变化、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等情况,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终止救助供养手续。二是规范申报程序。进一步规范全区特困人员认定程序,强化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的主体责任,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审批流程,及时完成申请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以区镇村三级调查核实为重点,强化公示、评议、评审重点环节,把牢进入关口,切实规范全区特困供申报程序。三是规范审批资料。以规范审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为重点全面规范全区特困供养审批资料。统一制作“特困供养人员待遇申请书、特困供养人员入户调查表、特困供养人员待遇申请审核审批表、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协议、特困供养人员分散委托照料护理协议”等。同时,要求供养对象如实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一折通”存折等,确保审批资料真实有效。四是规范档案管理。以中央省市特困供养政策法规为基准,结合全区实际,全面规范和完善全区特困供养档案管理。一方面建立“一人一档”,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另一方面实行“系统”管理,将特困供养人员的年龄、性别、供养方式、残疾类型和等级,身体状况、居住地点、照料人员、包保人员等信息情况采集录入“系统”,情况清,底数明。

落实“五个到位”。一是供养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全区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坚持托底供养,强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托底保障职责,全力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负责为特困供养对象供给包括粮油、副食品、生活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主要通过现金的方式予以保障。照料服务,对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对在政府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进行集中供养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疾病治疗,全额资助特困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特困供养对象因病住院治疗后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解决。殡葬服务,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原则上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在家分散供养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社区)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等方面保障。住房救助,对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按政策优先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要按政策优先保障其享受资助。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二是供养资金落实到位。严格按比例落实本级匹配资金,切实保障全区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所需,吃、穿、住、医不愁。特困供养人员供养资金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设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资金分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在每月的10日前,分散供养的通过“一折通”发放,集中直接将资金划拨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运转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及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区财政还另行纳入预算安排。切实保障特困供养所需经费。三是照料人员落实到位。集中供养对象严格按比例落实专门照料人员对集中供养对象实行整体院务管理,严格落实全自理1:10、半失能1:6、全失能1:3比例落实护理人员,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26名护理人员,为全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同时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辖区“上海洪天养老服务中心”资源的优势,多形式,多渠道解决护理人员不足的问题,提高照料护理能力。分散供养对象一方面对经镇(街)、村(居)干部至少3次以上思想动员后仍然不愿入住敬老院的全自理分散特困人员,在确保其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居住生活环境干净整洁的前提下,按照就近原则委托其亲友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并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确保他们生活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另一方面落实村(居)干部包保,定期了解委托照料人履行照料情况和分散特困人员的生活情况。四是服务落实到位。全面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集中供养对象实行整体院务管理,大力实施敬老院的提质改造,打造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康养示范中心,安装了电梯和无障碍设施,建立完善了特殊护理病房、康复理疗室、心理疏导室、临终关怀室等服务功能。通过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结合供养人员的性格、爱好和特长等进行分组,发动院民积极参与敬老院财务、卫生、安全、饮食等管理服务,实现院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护理人员,通过区人民医院的护理岗前培训之后上岗,期间参加省、市的养老技能培训,熟练掌握老人清洁卫生、饮食、睡眠、排泄、安全保护等生活照料方面的知识和护理操作技能,为全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护理照料服务。开展分散照料护理服务。采取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特困人员、村代表、村组干部、镇干部意见,规范制定汇川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照料护理协议,进一步明确镇街、村居、照料护理人、特困供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就近原则委托其亲友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在养老中心设立医护部,分别设置了诊疗室、理疗室、处置室、观察室等医疗室,每天安排专职医护人员坐诊,积极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确保特困供养老人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同时,与当地卫生院达成协议,每年定期对院民开展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村干部包保走访探视服务制度。为确保分散照料护理服务的落实,每周至少走访1次,对特困人员的吃饭、穿衣、用火、用电情况及居住环境进行检查,了解照料护理人履行照料义务情况,全面推进分散照料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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