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顺市各级民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推进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夯实兜底基础。明确县级低保入户核查主体责任和乡镇具体责任,成立由包村干部、村(居)级社会救助信息员组成入户核查工作队伍,对安顺市低保户实施精准摸底调查,客观公正填写《贵州省农村低保年度核查表》《安顺市农村低保精准分类统计表》,对低保家庭进行精准标识、精准画像、精准施策。以家庭收入为核心,兼顾支出型家庭实际困难,按照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程序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实施“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对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按照规定程序退出保障范围,坚决纠正“错保”“漏保”,清除“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1-3月份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5395户27994人,发放城市低保金3078万元;1-3月份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1708户10484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6638万元。
提高低保标准增强兜底功能。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列入民生十件实事,纳入对各县(区)脱贫攻坚重点督办内容,强化低保工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2019年安顺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20元/月,增幅 2.82%。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110元/年,增幅5.22 %。
增发低保补助金提高特困群体兜底保障水平。实施分类施保,对纳入低保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分类别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1-3月份享受增发补助金特殊困难对象人数12443人,1-3月发放城市低保增发补助金456万元,1-3月份享受增发补助金特殊困难对象人数56259人,发放农村低保增发补助金1266万元。
低保扶贫制度衔接形成兜底合力。民政、扶贫等部门按照“三共同”(共同开展入户核查、共同组织召开民主评困、共同组织对象复核)工作思路开展对象认定,同时定期比对低保、扶贫对象信息。将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扶贫认定标准和程序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实施“应扶尽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扶贫“建档立卡”户按照低保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实施“应保尽保”,合力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精准扶贫在政策、标准、对象、管理等方面有效衔接。目前,全市共有扶贫“建档立卡”29197户58116人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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