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绥阳县民政局统筹推进困难群众综合救助工作,积极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格局。
明确救助内容。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由“8+1”(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向“9+1”(司法救助)延伸发展,大力推动社会救助从传统、单一的救助方式向物质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转变,形成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相互衔接、合力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把握救助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和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制定绥阳县困难群众综合救助保障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应救尽救、应退尽退、进退有序”的工作目标,规范救助管理手段和工作程序,逐步提升困难群众综合救助能力和水平。
建立救助台账。针对全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实际,分类分部门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司法救助对象台账,及时更新受助人员信息,建立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创新救助台账技术管理手段。目前,已收集整理9家单位台账,涉及对象数据累计达7万余条,现阶段正在开发“社会救助改革云平台”,投入使用后将有助于对困难群众实现技术化、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贵州省民政厅 承办:贵州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厅值班室:0851-85916000 传真:0851-86817949
电子邮箱:smztxxzx@guizhou.gov.cn 版权所有:贵州省民政厅
黔ICP备05000312号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网安备52010302003009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0000101
建议您使用Chrome、Firefox、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