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赫章县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以“11238”模式破解农村殡葬改革工作难题,助推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实现了死亡人员100%火化、骨灰100%安葬(放)、县城区公职人员100%带头集中治丧。同时通过以节约殡葬用地、减轻老百姓负担为宗旨,减免殡葬惠民经费200余万元,修建19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节约殡葬用地6.4余万平方米,殡葬用地植树10余万株。
“1”套领导班子,提供组织领导保障
成立两级领导小组。县级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县四大家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乡级相应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强力推动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县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殡葬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风险,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成立三级工作专班。县级成立了殡葬管理局,招录12名殡葬管理局工作人员和32名特勤人员,专门从事殡葬改革工作,配备执法车辆4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成立殡葬管理工作队,负责辖区内政策宣传、信息报送、遗体接运监管、骨灰安葬监管、违规修建坟墓监管、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各村(居)成立殡葬管理工作组,负责第一时间报送辖区内的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对死者家属下达《遗体火化通知书》,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对辖区内的坟墓进行监管。
加强联动协作,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强化“统一管理、分工明确、部门协作、长期联动”的一体化联动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全力助推殡葬改革工作。截止目前,通过开展联动协作,共处理违规治丧10起,违规跨乡土葬20起,违规跨乡镇修建坟墓20起。
“1”系列殡葬改革制度,规范工作有序运行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赫章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赫章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赫章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赫章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赫章县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暂行规定》《赫章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赫章县殡葬改革骨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赫章县治理违规修建坟墓管理办法(试行)》一系列制度,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丧事活动、殡葬设施、骨灰监管等相关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殡葬改革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2”个步骤实施,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多种形式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以新时代脱贫攻坚讲习所为载体,通过板凳会、院坝会、群众会、红白理事会、山歌协会、家长会和主体班会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印发《殡葬改革法规宣传手册》《殡葬改革通告》30万份;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通过苗学会、彝学会、白学会人员深入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开展政策宣讲,提高群众知晓率,解放群众思想,使厚养薄葬成为自觉,让群众真正理解、接受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党员干部带头、分阶段逐步推进。遵循“城乡有别、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按照“先县城区后乡镇、先试点后全面铺开”的方法,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自2016年12月5日起,城市规划区23个村(社区)和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发动党员干部率先执行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反殡葬管理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自2017年12月1日起,把经济发展迅速、群众意识高、工作条件好的县城周边的5个乡(镇、街道)及试点阶段乡(镇、街道)边远村(居)作为第二阶段试点,为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第一、二阶段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
“3”项惠民政策,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我县以单村(居)修建,几村(居)联建的方式,采取能人志士捐一点、受益村(居)民筹一点、政府补一点,建设完成19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全县465个村(居),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县19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所需建设补助经费2325万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现已兑现补助540万元。二是四项基本服务费全减免,对符合享受殡葬惠民政策的城乡居民全部减免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和遗体冷藏费等四项基本服务费。截止目前,共有3000余户享受减免政策,共减免惠民殡葬经费200余万元。三是特殊困难群众丧葬费全免除,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其它特困困难人员,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骨灰盒、简易墓位。截止目前,共有500余户特殊困难群众享受减免,共减免相关费用100余万元。
“8”项监督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报送监督,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信息网络,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指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及时向殡葬管理局报送本单位、本辖区人员死亡信息、妥善监管处理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安葬工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共问责处理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事件20起30余人。
数据比对监督,充分利用死亡人员信息台账、遗体火化登记台账、骨灰安葬登记台账、全县养老保险信息台账等进行数据统计比对。截止目前,利用数据比对发现并督促整改将遗体违规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土葬事件共7起,利用数据比对分析,向相关乡(镇、街道)下发工作提示函7份,坚决杜绝出现偷埋乱葬现象。
巡逻巡查监督,县殡葬管理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丧事治理、骨灰安葬、坟墓修建情况等进行巡逻巡查,确保遗体100%火化、骨灰100%安葬(放),公墓以外的地方无违规修建的坟墓。截止目前,通过巡逻巡查发现并监督整改在公墓以外的地方违规修建坟墓的有5起。
奖励举报监督,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赫章县殡葬管理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遗体土葬、骨灰二次装棺土葬、违规修建坟墓、“活人墓”等违反殡葬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3000元。截止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8起,已兑现奖励资金2.4万元。
遗体火化监督,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出现人员死亡的,乡、村(居)干部及时深入一线开展政策讲解和思想动员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和阻碍执行公务的,及时劝阻制止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截止目前,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阻碍执行殡葬管理政策30余人。
骨灰安葬监督,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赫章县殡葬改革骨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殡葬改革骨灰管理职责,规范申请骨灰安葬公墓的流程和标准,杜绝出现豪华墓、超大墓。各乡镇、村(居)加强对骨灰安葬环节监管,县殡葬管理局定期和不定期对骨灰安葬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安葬情况进行监督巡查。截止目前,全县1932盒骨灰全部按要求规范安葬。
干部履职监督,针对干部职工在殡葬改革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县干部职工殡葬改革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问责。截止目前,共处理干部工作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案件18起,问责干部职工50余人。
殡仪服务监督,督促县殡仪馆不断完善殡仪服务设施配备,美化殡仪环境,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全面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阳光收费。设立殡仪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和殡仪服务的监督。截止目前,县民政局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10起,对殡仪馆、有关乡镇下达整改通知书20余次,整改问题1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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