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创新完善法治、德治、自治“三治一体”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生活共同体,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努力促进农业增产、居民增收、社会和谐,余庆县多举措修订和完善了现行村规民约。
坚持四个原则。即遵循实用性、民主性、与时俱进、合法性四个原则,修订完善村民公约。各村在修订村规民约中保证了内容上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符合,能正确规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
全面清理现行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修订和完善过程中,坚持以“激发内生动力和民风建设”为重点,对标“制定完善一套群众共同遵循的村规民约”要求,对不符合群众利益和意愿、不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条款,给予删除;对群众拥护的、需要的、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召开村民会议进行了增加和完善。保证了新修订的村规民约接地气、顺民心。
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按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工作原则,修订出接地气、受欢迎的村规民约,力求用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将群众反映最多、最集中的意见表述在村规民约中,成为大家共同认可的约定。
严格科学性、程序性,顺应村情民意。本次修订,在规范内容方面村民提出了特别要求,即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将治理滥办酒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修订到村规民约里。同时,各村结合自身人口结构、经济结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既力求做到一目了然、贴近生活,又力求便于实施、便于执行,不搞“一刀切”,不主张原版照抄政策、法律条文,切实将村规民约修订成接地气的“习惯法”和“小宪法”。在规范修订程序方面,各村在监督委员会的参与下,按照“征求意见起草初稿、召开村民会议修改完善、报乡镇进行合法性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张榜公布实施”五个步骤推进,确保了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合法。
广泛宣传践约执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履行,关键在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上。各村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培训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广播、网络、标语、村务公开等多种方式,对新修订的村规民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通时,有条件的地方如白泥镇满溪村、大乌江镇红渡村还推行制定“三字经”、顺口溜、山歌民歌等群众喜闻乐见表现形式的组规民约。形成了“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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