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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出台《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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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赫章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我县将于2018年12月1日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为有效推进我县全县殡葬改革,结合我县实际,《赫章县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指导思想。

《方案》以“集中治丧、集中火化、集中安葬”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为工作目标。一是坚持推行集中治丧。禁止占道停尸治丧,老城区、西城区范围内治丧和悼念活动必须在殡仪馆进行,暂未划入集中治丧的区域,由当地政府指定地点集中治丧。二是坚持推行遗体火化。从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全县范围内人员(含外来人员)死亡后,遗体(含2018年12月1日零时前死亡未安葬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三是坚持集中安葬(放),遗体火化后骨灰必须集中安葬公墓内或安放于骨灰存放室内。

《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殡葬改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责任。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实行火化、规范治丧、治理乱埋乱葬等工作负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在各村、组、自然村寨明确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负责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人员死亡、偷埋乱葬、建坟建墓及相关殡葬改革的信息。三是加大骨灰管理力度。要加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力度并制定骨灰安放管理的相关规定。四是认真落实岗位包保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社会事务办、包村干部、村干部工作职责包保范围内,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五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县级财政要落实殡葬管理工作经费,维护、配置殡葬设施设备,保障殡葬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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